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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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学通社记者 任梦娜 见习记者 廖丽萍)5月29日上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张国秀主持学习会。全体校领导、各学院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张玲以“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宪法关于监察的修改解读”为题,结合十九大精神,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从监察法的背景及宪法依据、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等,逐章逐条进行解读,帮助全体干部深入理解条文的内涵和要义。
  张国秀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加强对《宪法》和《监察法》的学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学习《监察法》,就是要强化懂法、尊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学习会上,张国秀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湖北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掌舵领航,为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赋予历史使命、指明前进方向。她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我们的工作实际,落实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学校内涵建设上来,这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张国秀还分享了5月24日至25日首届荆楚教育名家教书育人研讨会上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陶宏的讲话精神,一是要有情怀,教师要爱学生,爱是最好的教育;二是要有师德,明晰师范院校的师德标准;三是要有能力,教师要将思想认识外化成教学实践能力;四是要加大改革,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五是要提高教师待遇。